
为进一步优化医院服务保障,切实解决职工通勤难题,我院本着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”的原则,现对抚顺市传染病医院客车租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。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踊跃报名参与。
一、项目基本信息
1. 项目名称:抚顺市传染病医院客车租赁服务项目
2. 采购方式:竞争性谈判
3. 最高限价:380元/天
4. 服务期限:总期限三年,合同实行一年一签
5. 服务内容:提供职工上下班通勤,租赁车型为大巴车,服务范围涵盖车辆日常维护、保险、燃油、驾驶员配备及配套管理服务等
6. 往返线路:金水岸—新湖国际—上河郡—二中南门东侧—大自然二期南门—长春街—种子公司—原县农电局---中心医院小路口—金地鲜花店—曙光医院---东洲大药房(抚顺银行)新城壹品—顺城区消防救护大队—爱尔眼科—小桥—格林山庄—市传染病医院
二、投标人资格要求
1.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,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,具备汽车租赁合法经营资质,且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服务内容
2. 拥有固定经营场所、完善的车辆管理体系及专业服务团队,自有大巴车车况良好、手续齐全,车辆保险(含交强险、商业险、第三者责任险等)足额缴纳,且车辆座位数、车况需符合患者接送安全标准
3. 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,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、无重大交通安全责任事故、无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,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、重大税收违法失信名单等失信主体名单
4. 具备机关事业单位车辆租赁服务经验,拥有稳定的车辆保障能力、应急响应能力及专业驾驶员队伍,能够满足医院日常接送服务及突发应急用车需求
5.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,不允许分包、转包租赁服务业务
三、报名事宜
1. 报名方式:现场报名
2. 报名地点:抚顺市传染病医院7号楼4楼办公室
3. 报名截止时间:2026年6月2日15:00(北京时间,逾期不予受理)
四、开标安排
1. 开标时间:2026年6月4日9:00(北京时间)
2. 开标地点:抚顺市传染病医院7号楼4楼1号会议室
五、公告期限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。
六、质疑与投诉
1. 供应商认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,可自知道或应知权益受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,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纸质质疑函,质疑函内容、格式需严格遵循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及财政部《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》相关规定
2. 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,或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的,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医院纪委监察部门提起投诉
七、投标材料要求
投标人现场报名及参与投标时,须提交以下材料(均需加盖单位公章,按以下顺序装订):
1. 营业执照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;
2.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;
3. 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及安全事故承诺书;
4. 相关车辆租赁服务业绩证明材料(如合同复印件等);
5. 供应商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资质证明材料。
八、联系方式
采购人:抚顺市传染病医院
地址:抚顺市顺城区沈抚北路25号
联系电话:024-57102556
抚顺市传染病医院
2026年5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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